发布日期:2021-06-04 来源:长百科技园 点击次数:11233 打印
合肥市高新区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新区鼓励企业引才部分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园区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合高管〔2020〕62号)要求,决定对2020年度高新区稳就业、促就业工作表现突出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奖励表彰,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政策条款
(一)促进就业奖励:对园区企业(不含人力资源公司)当年净增就业人员达100人以上,并缴纳社会保险的,按300元/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。
(二)技能人才招聘补贴:高新区大型用工企业在应急时段(1-2月、9-10月)或产能(订单)增加,经备案同意后,一次性招聘技能人才或实习生达100人,连续工作满3个月并交纳社会保险的(实习生需购买商业保险),按300元/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招聘补贴,每个单位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。
二、申报主体
工商、税务、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,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的企业(不含人力资源公司);三、申报条件及材料(一)促进就业奖励
1.申报条件:企业2020年用工人数净增100人以上。
2.申报材料:
①2020年度高新区促进就业奖励申报表(附件1);
②营业执照复印件;
③2020年12月和2019年12月社保核定单;
纸质材料:申报材料①-③一份,签字盖章;
电子材料:将①原始excel表、①-③盖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,打包,登录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和上传。
(二)技能人才招聘补贴
1.申报条件:
①大型用工企业:参照国家统计局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(2017)》认定标准,从业人员不少于1000人的工业企业。
②企业在2020年1-2月、9-10月期间,经备案同意后,一次性招聘技能人才或实习生达100人,连续工作满3个月并交纳社会保险(实习生需购买商业保险)。
2.申报材料
①2020年度高新区技能人才招聘补贴申报表(附件2);
②营业执照复印件;
③2020年12月社保核定单;
④招聘人员花名册(附件3);
⑤与实习生输送单位签订的用工协议;
⑥实习生工资发放凭证;
⑦实习生缴纳商业保险证明。
纸质材料:申报材料①-⑦一份,签字盖章;
电子材料:将①、④原始excel表、①-⑦盖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,打包,登录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和上传。四、其他要求1.报送要求:以纸质报送为准,仅系统申报不予受理。
截止时间:6月7日17:30
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网址:https://zct.gx-hch.com/hfgxcyfc/public/cyfcw/login
联系人:人事劳动局就业保障处 刘浩、刘飞
联系电话:0551-65359609
地址: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管委会1221室
2.同类政策按照从优、从高、补差、不重复的原则执行。对存在无营业收入、无税收缴纳、无人员社保、无固定场所等经营异常信息、违反承诺、弄虚作假、重复申报等行为的企业,不予兑现政策,并列入信用记录;骗取资金的,予以追回;情节严重的,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。
附件:(点击http://www.qingzhuokj.com/?thread-6612-1.html=查看/下载附件)
附件1:2020年度高新区促进就业奖励申报表.xlsx
附件2:2020年度高新区技能人才招聘补贴申报表.xlsx
附件3:招聘人员花名册.xlsx
人事劳动局
2021年6月3日